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工作,根据我校《沈阳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体现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基本技能综合训练的内容。选择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以及与本学科发展紧密结合的实际题目。
2.提倡学生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教育(专业)实习、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等进行选题。
3.选题应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应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接受综合性课题训练,以培养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和科研能力,适应社会的需求与科技发展的需要。
4.题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深度,难度适中,能体现充分的工作量。
二、选题要求
1.学生每人一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研究内容不得与往届论文重复)。
2.各专业系主任根据专业教师人数(校内、校外)和毕业生人数,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的上限,原则上,教授指导8-10人,副教授指导6-8人,讲师指导4-6人,讲师以上职称教师,若有助教协助,可多指导2-4人。
3.开题完成后,题目不能变更,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题目时,须向学院(部)提出变更申请,经学院(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更改。
4.人文与艺术类、师范类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低于15篇;理工类、经管类学生的阅读参考文献不得低于10篇,其中英文参考文献不低于2篇。
5.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选题工作,将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科。
沈阳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