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备)

沈阳大学关于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

实践教学是整个教学中重要的环节,应重视和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教学计划 规定的教学实验、各类实习、社会实践、学年论文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 练、公益劳动必须全部开出,并严格考核,加强管理。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

(一)实验课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实验课教学使学生验证和巩固 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良好作风; 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和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为此,应按教学计划及大纲的要求开出全部实验 项目,保证计划规定的学时。各学院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校内外实验课的开出计 划及安排表报送教务处。 (二)专业实验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指导书。内容包括实验的目的、要 求、实验原理、步骤和方法、实验预习和实验报告的要求、实验参考资料等,单独开设的实 验课还应编写实验教材。 (三)每次实验课前,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实验室人员的配合下,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和 其它材料的准备,预先试做,保证实验教学顺利进行。若由于设备等原因停开实验课,应及 时上报各学院,由学院与教务处协商解决办法。 (四)通过实验课培养学生正确地使用各种仪器仪表,获得准确的观察和测试数据,提 高分析和处理实验结果和正确书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实验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应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实验结束时,要审核实验数据和结果, 验收仪器仪表和其它备品。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应重做。因正 当理由而缺做实验的学生,由实验室安排补做。 (五)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并在该门理论课考核前一周将实验成 绩通知主讲教师,作为审核学生参加理论课考试资格的依据。学生无故不做实验或实验成绩 不合格的学生,不能参加理论课考试。 (六)有条件的课程或实验室,应逐步改革单一的实验教学方法,在学生已获得基本实 验技能的基础上,提倡安排一定量的综合性开放性的实验,进行实验设计和科学实验的训练, 进一步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

(一)认识实习、教学实习、教学研习、生产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以下统称实习)是 学生获取感性知识、生产实践技能和生产管理知识及了解社会,接触实际的重要教学环节。 各种实习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要求进行。

(二)实习应有实习大纲,由学院组织有关教师制定。实习计划应由学院会同有关教师 与接受实习单位协商制定,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在每年十月份作出下一年实习并上报 教务处审核备案。实习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实习目的、任务;实习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实 习的组织领导与检查;指导教师的落实;实习的起止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考核办法及成 绩评定;实习指导书、资料、仪器设备的准备情况等。 (三)实习的检查和指导。应由具有一定实际经验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政 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认真指导学生的实习。学院和教务处应加强对各类实 习的领导和检查。 (四)加强实习课的成绩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应会同现场工人和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必 要的考核,评定实习成绩。

三、课程设计

(一)课程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正确的思 想,提高计算、绘图和使用技术资料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二)各学院组织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设计计划,落实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选择或 编制课程设计参考资料。课程设计的选题必须达到教学的要求,尽量结合实际。课程设计的 分量要适当,能使学生在规定时间,独立完成设计构思,查阅手册和资料,计算和绘图,撰 写设计说明书,完成设计任务。 (三)指导教师必须对课程的内容和方法完全掌握,并及时掌握每个学生的设计情况, 严格要求,耐心指导、因材施教,启发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认真 评阅,对每个学生都要写出较为详细的评语,并评定成绩。

四、学年论文

(一)学年论文是在学生学习完一定的科学知识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的大型 作业。目的是使学生学会专业知识,并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 (二)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要求选定题目,制定出学年论文大纲或计划,在学 年结束时作出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或报告。论文或报告篇幅一般 3000 字以上。

五、毕业设计(论文)

(一)毕业设计(论文)这一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 和解决问题能力,完成应用型人才基本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二)有毕业生的学院应在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开始前一个学期,落实指导教师,确定 设计(论文)题目,备齐工具书和参考资料。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的人员担任。

(三)毕业设计或毕业实习,应强调围绕学生完成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训练来确定,重 点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并要求学生必须撰写出符合设计方案规定内容的论证报告(论 文)。 (四)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或论文题目的内容与要求必须熟悉。对于毕业设计中的重要 部分,通过调查、试作等办法做到心中有数。启发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 文的撰写任务。毕业设计或论文的题目由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审定。 (五)毕业(论文)的成绩考核,一律采用答辩方式。各学院应按专业分别组成答辩委 员会或小组,视论文题目的性质,可邀请部分生产、科研、设计单位专家、学者参加答辩, 严格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考核程序和评分标准。

六、军事训练

(一)学生入学后应参加军事训练,接受必要的国防教育和军队条令、条例等教育,学 习有关的军事知识,增强国防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军训由军事教研室、学生处会同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应指定班主任和辅导员 带队,管理学生日常生活和协助军训,军训后教官和学院以及带队教师根据训练情况和学生 实际表现写出评语,评定军训的成绩。

七、公益劳动

(一)公益劳动是培养劳动观念和劳动人民思想感情的重要途径,是学生必修的一门重 要实践课。 (二)公益劳动管理及考核列入教学计划,在每学期校历中固定安排各班的劳动周。各 学院学生管理、后勤、图书馆等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劳动任务。由各学院负责考核。

本规定于 2023 年 7 月进行了重新修订,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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